怎么注销建造师
建造师的注销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两者的注册注销属于不同的管理系统。注销流程相对简单,但需要建造师与建筑企业的系统协调配合。一般的注销流程是:建造师在系统中提交注销申请——企业端系统点击同意注销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一级建造师注销的流程
登录系统:申请人需访问国家政务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登录。
填写申请表:个人或企业在登录系统后,根据注销申请的主体,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如果是个人申请,需要保存表格后通知企业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和确认;如果是企业申请,则需要个人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打印并签署并盖章:企业确认后,应打印两份含有条形码的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个人需在办理窗口当场签字。
企业需提供一份《解聘证明》,以证明与原一级建造师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终止,并需加盖企业的合同专用章。
准备其他材料:包括个人填写的《申请书》,需说明注销原因及工作经历,打印两份,并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以及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相关文件。
提交材料与审核:携带上述材料,首先前往原注册单位所在区县的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的施工企业资质窗口进行办理,工作人员会对部分材料进行签字盖章留存,之后再前往省级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查询注销状态:提交材料后,通常可以在当天完成注销申报的审核。
二级建造师注销的流程
网上申请:申请人需通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个人版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聘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注册申请。申请人或聘用企业需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原件送交聘用企业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验。
准备材料:需要填写并提交《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的在线版本,无须打印。此外,还需提供注册证书的原件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证明扫描件。
提交审核:将材料送至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注销原因的合理性等方面。
公示与公告:经过审核后,相关机构将在官方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通常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没有异议,将发布注销公告,此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将正式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