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流程有所不同。在进行初始注册之前,需先开通系统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之后才能开始注册申报。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如下:
1、注册准备:
确认注册的条件包括:通过考核或考试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具备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就职;年龄不超过65岁。
完成实名认证:申请人需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企业在“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基本信息后,再进行实名认证。
2、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访问办理页面:
官网电脑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办事服务】→点击【个人行政审批事项】→选择【建造师】→选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
小程序端:在微信或支付宝上搜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以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等相关业务。
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包括《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聘用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继续教育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等。经聘用企业确认后(增项注册无须企业确认),通过“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提交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3、审核公示:
初步审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及聘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并撰写初审意见。
终审:建设部在收到初审意见后的20天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将会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则可以进行注册。
领取证书:建设部会发布成功注册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将向获得注册的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而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则负责在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流程的步骤
1、注册准备:
注册条件确认:须通过考核或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在相关单位任职;满足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
准备好注册材料:包括初始注册建造师申请表和汇总表(申请表上需贴上一寸彩色照片);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与雇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申请多个专业注册,需提交对应的考试合格证明;外省颁发证书的申请者还需提供未注册证明。
2、网上申请:
个人操作: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密码,资料填写完成后,提交信息。
企业操作:使用企业密码锁进入企业版系统,点击同意并进行上报。
提交审核:请将表格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将所有纸质材料统一递交给主管部门,确保所有材料都完整齐全。
审核与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申请。从受理申请之日起,须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提交给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上报材料后,应在20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相关部门在接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转交的申请材料后,需在10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批准注册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将统一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需在证书发放后30日内予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