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怎样办理注销手续
一级建造师注销分为正常注销和强制注销,正常注销注册的流程很简单,只需要在系统申请即可,强制注销则难很多,需要一系列流程要走。
一、主动注销流程
个人申请
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建造师网,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个人入口”,使用账号密码登录(需提前注册或使用中国建造师网账号)。在“人员行政审批事项”中选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注销手续)”,点击【在线办理】
填写信息并提交
填写民族、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在“注销原因”栏目勾选对应选项。提交后系统提示“提交成功”,需等待企业审核。
企业确认
企业管理员登录企业一建系统账号,在“注册上报”中勾选待注销人员,点击【处理】完成确认。
企业需打印带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书面材料
准备材料:身份证、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注销注册申请表》、《解聘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等。
携带材料至省级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部分地区支持线上提交(如广东省)。
审核与公示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注销状态将在系统中更新(通常需15个工作日)。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询进度。
二、强制注销(企业不配合时)
适用情形
企业拒绝办理注销或无法联系时,建造师可申请强制注销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以广东省为例):
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按专业申报强制注销,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主管部门直接办理注销。
线下办理:
联系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如离职证明、劳动仲裁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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