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三年一次,在到期前半年就可以开始报名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证书如果没有在注册状态长期没继续教育,再次注册前就要通过继续教育使证书为正常状态,江苏省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继续教育周期: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是每三年进行一次,即一个周期为三年。
2、继续教育形式:最初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学员参加为期12天的面授课程。但是,考虑到许多学员在项目现场工作,难以全程参与面授课程,后来的形式调整为6天的面授课程加上6天的网络授课。所有学员必须完成全部课程才能视为完成了继续教育。
3、学时要求:根据最新的信息,主项需要完成120学时(必修和选修各60学时),而增项则需要完成60学时。这表明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自主选择相应的课程和学时来参加培训。
4、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新技术应用、项目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旨在帮助建造师提升专业技能,增强职业素养,确保他们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证书更新:完成继续教育后,学员将获得合格证书,这对于后续的注册或再注册是必需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注册或延续注册时,需要同时提交原始注册证书和新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6、线上学习为主:大部分省份支持通过线上平台完成继续教育,江苏省也不例外。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逾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可能需要参加线下集中培训。
根据近年政策,申请延续注册时无需提交传统意义的继续教育证明,改为个人对完成情况作出承诺。但需注意,这一规则并未完全取消继续教育本身,而是简化了材料提交流程。尽管存在承诺制,实际操作中许多江苏企业仍会主动组织员工参与继续教育,并承担相关费用。此类培训通常涵盖行业新规、技术更新等内容,具有较强针对性。
具体的继续教育安排可能会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关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中国建造师网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以上信息基于最近的资料整理,具体要求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