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级建造师社保基数
江苏一级建造师社保基数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不存在针对一级建造师这一职业的单独社保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和全省统一的政策标准来确定的,与是否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无关。
而实际上是江苏省2025年度全省统一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这个标准适用于包括一级建造师在内的所有参保职工。
根据2025年9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2025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江苏省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最高标准):24,762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最低标准):4,952元/月
执行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
此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对一级建造师的影响
单位缴纳部分:如果是受聘于某建筑企业的在职员工,的社保由单位缴纳。单位会根据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缴费基数。
如果的月薪超过24,762元,则按24,762元作为基数缴纳。
如果的月薪低于4,952元,则按4,952元作为基数缴纳。
如果的月薪在4,952元至24,762元之间,则按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
个人缴纳部分: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社保(例如,证书在某单位,但劳动关系不在该单位,需自己处理社保),可以在这个上下限范围内(4,952元至24,762元)自主选择一个缴费档次。
注册与社保挂钩: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时,主管部门会核查的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与申报的聘用单位一致。这是打击“挂证”行为的重要手段。因此,的社保必须由实际受聘的单位缴纳。
补差政策
对于因2025年度基数标准调整而产生的1月至基数公布前的社保费差额,江苏省明确:
参保单位和职工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
在此期间补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所以江苏一级建造师的社保缴费基数遵循全省统一标准,2025年的上限为24,762元/月,下限为4,952元/月。的具体缴费基数取决于的实际工资和用工性质。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聘用单位一致,是合法执业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