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建造师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也是必考题目,建造师朋友考前需要熟练记忆和运用,提前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尽早拿到证书注册执业。
一、事故报告
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现场处置
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保护现场: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配合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事故调查
调查组成立: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调查内容: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
调查报告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责任追究: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整改落实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六、档案管理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当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处理决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长期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