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注册前需要找到相应的单位,然后才能开始注册和执业,建造师注册前还需要对自己的信息查询,确认是否符合建筑企业的要求,特别是一些关键信息,如社保、处罚、业绩、历史注册、存疑等很多重要信息。现在的二级建造师注册指需要在系统提交注册申请就可以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还需要申请注册证。
一、注册类型
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注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不予注册、撤销注册。
二、注册周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初始注册流程
1.受理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内建建[2007]285号)》第七条规定: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2.注册步骤
个人版系统操作
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
点击"注册"并输入个人信息,牢记密码
通过密码登录系统,填写个人真实资料
建议补充填写两个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提交信息
企业版系统操作
插入企业密码锁,登录"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
点击"同意并上报"申请
纸质材料提交
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签字盖章后连同以下材料装入档案袋,上交至主管部门:
申请表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一寸彩照
3.审查与发证
注册审查时间至发证通常需半年左右
四、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需附一寸彩照一张)及对应电子文档
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多专业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时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需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证书注册: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需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五、审批时限
省级审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材料及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最终审核:有关部门需在收到国务院移送材料后10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意见反馈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六、延续注册流程
在注册有效期满三十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住建部门的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提交材料:
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原注册证书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在三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
七、注意事项
二级建造师证书超过三年未注册不会作废,但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方可重新注册
初始注册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批准注册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擅自担任大中型项目负责人或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活动的,其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