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管理办法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管理主要涉及考试、注册、成绩,通常来说大家在意的是注册管理条例,更想了解建造师注册有什么建管措施,本文详细阐述本省二级建造师管理的详细说明。
一、考试管理
1.组织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2.考试科目与方式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
考试提供纸笔作答模式和电子化作答模式(机考)。
3.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如有特殊情况,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并另行通告。
二、报考条件
考全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即可):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其他报考类型:
增报专业: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免一科: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免二科: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三、成绩管理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四、继续教育管理
根据《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8号):
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以集中辅导为主,选修课采用网络教学等方式开展。
学时要求:
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学时充抵:
可通过参加考试大纲编写、教材编写、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方式充抵选修课学时。
担任项目经理并获得优质工程奖项可充抵部分或全部继续教育学时。
五、注册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