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取消行政审批了吗
目前并没有取消建造师的行政审批,以后也不太可能取消,取消的是“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批”中的部分前置审批环节或企业资质审批中的部分指标,而不是取消建造师本身的行政审批(即注册执业制度)。
一、核心制度依然存在:准入类职业资格
建造师(包括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属于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
什么是准入类?意味着你必须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且经过行政审批(注册)后,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法律依据:《建筑法》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只要这些法律法规不发生根本性修改,建造师的行政审批(注册)就不会取消。
二、为什么会有“取消审批”的传言?(政策误解的来源)
传言的产生主要源于近年来国家推进的“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建造师相关的部分管理环节进行了大幅简化和取消,被误读为“取消了建造师审批”。具体包括:
1.取消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的部分前置审批/证明
过去:注册时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大量纸质材料,且需要层层审批。
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和电子化审批。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即可,系统通过大数据自动比对社保、学历等信息。这简化了审批流程,而不是取消了审批本身。
2.取消了“临时建造师”资质
国家早已全面取消了“临时建造师”证书,要求所有项目经理必须取得正式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这被一些人误传为“取消了建造师”。
3.企业资质改革中弱化了对建造师数量的“硬性审批”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修订)中,国家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淡化了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建造师等人员数量的考核指标(特别是最低等级资质或某些专业资质)。
注意:弱化企业资质审批中对“人头”的考核,绝不等于取消了对“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在工程招投标和施工现场管理中,对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审批和核查依然极其严格。
4.取消了下放审批权限的“红头文件”审批
国家清理了大量不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一些地方自行设立的、没有法律依据的“二次审批”或“备案审批”,但国家法定的建造师注册审批依然保留。
三、目前建造师的“行政审批”是如何进行的?
目前的建造师注册审批已经高度电子化、智能化和便捷化:
一级建造师: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进行网上申报。住建部进行最终审批,但大量初审和核验工作通过系统自动完成。
二级建造师:通过各省(如贵州省)的“政务服务网”或“住建厅官网”进行申报。省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审批核心:审批的核心依然是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资格证书、是否受聘于一家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挂靠(如社保不一致)等情况。
四、总结
建造师没有取消行政审批。
国家取消的是繁琐的证明材料、不合理的附加审批以及企业资质中对人员数量的过度考核,目的是“减负”和“优化服务”。
作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准入审批(注册)和事中事后监管(如打击挂靠、查处违规执业)不仅没有取消,反而在“互联网+监管”的背景下变得更加严格和精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