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有几个证书
一级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领取或者考取几个不同的证书,分别是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类证书以及其他,不同证书的作用不同。
一、两大类证书:资格证与注册证
一级建造师涉及两大类证书,分别是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获得的,由人社部统一印制、住建部用印颁发,全国范围内有效。它证明你具备了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是后续注册的前提条件。
注册证书则是在取得资格证书之后,向住建部门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颁发的。只有拿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真正以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等职务。
简单来说,资格证书是"考出来的",注册证书是"注册出来的"。先有资格证,再办注册,两者缺一不可。
二、资格证书怎么考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前三科为公共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最后一科为专业科目,包含主观题和客观题,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科。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也就是说,考生只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就可以取得资格证书。
三、十个专业方向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这一科目下设十个专业方向,分别是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和矿业工程。
其中,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是报考人数最多的两个方向,市场需求也最大。铁路、民航、港口与航道等专业相对小众,但持证人数少,含金量往往更高。
考生首次报考时选择一个专业,通过考试后获得该专业的资格证书。如果之后还想拓展执业范围,可以参加增项考试。
四、增项是什么
增项是指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再报考其他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增项考试只需要考这一科,不需要再考公共科目。
通过增项考试后,会获得相应的增项合格证明,再办理增项注册即可。理论上,一个人最多可以拥有十个专业的一建资格,但实际中大多数人选择一到三个专业,因为每多一个专业就意味着更多的继续教育和维护成本。
五、注册证书的类型
注册证书根据情况不同,分为四种类型。
初始注册是首次注册,取得资格证书后三年内应当申请。超过三年未注册的,需要先完成继续教育才能申请。
延续注册是注册有效期满后继续执业时需要办理的。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三十日应申请延续。
变更注册是持证人更换聘用单位时需要办理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增项注册是在取得增项合格证明后,将新增专业纳入注册范围的登记手续。
六、不注册可以吗
可以持有资格证书不注册。资格证书本身是长期有效的,不会过期。但是,如果不注册,就不能以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不能担任项目经理,也不能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对于暂时不打算执业的人来说,资格证书可以作为个人专业能力的证明,在求职、晋升时发挥作用。等需要执业时,再办理注册即可,但需注意完成继续教育的要求。
